111-05-16 | 衛生福利部111年4月29日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
111-05-05 | 交通部修正「旅行業辦理團體旅遊防疫管理措施」、「臺鐵防疫管理措施」及「高鐵防疫管理措施」等3項防疫管理措施(如附件),並自111年4月22日起生效。 |
111-04-12 | 檢送衛生福利部業於111年3月28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317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公告影本乙份。 |
111-03-22 | 函轉衛生福利部業於111年3月9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228號公告修正「自主健康管理對象應遵守及注意事項」公告影本乙份 |
111-03-22 | 轉知衛生福利部於111年3月1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204號令修正「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所為之隔離措施、第五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四款規定所為之檢疫措施案件裁罰基準」,茲檢附發布令、裁罰基準各1份。 |
111-03-20 | 預防登革熱,請落實定期「巡、倒、清、刷」,自111年4月1日起,本市公、私場所,其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未依規定主動清除病媒孳生源者,將處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
111-03-16 | 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1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210號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公告 |
111-03-16 | 函轉交通部修正之「國道服務區及省道休息站防疫管理措施」、「臺鐵防疫管理措施」、「高鐵防疫管理措施」、「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防疫管理措施」及「遊覽車客運業防疫管理措施」等5項防疫管理措施。 |
111-03-04 | 為兼顧維持國內防疫量能、社會經濟活動及有效控管風險,自本(111)年3月7日起調整入境居家檢疫政策。 |
111-02-16 | 「台東縣政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管制特定場所防疫措施」公告 |
111-02-08 | 交通部修正之「國道服務區及省道休息站防疫管理措施」、「臺鐵防疫管理措施」、「高鐵防疫管理措施」及「遊覽車客運業防疫管理措施」等4項防疫管理措施,自111年 1月23日起生效。 |
111-01-27 | ❗️指揮中心公布「COVID-19疫情期間民眾假期生活防疫指引」,籲請民眾主動落實防疫措施,平安過好年❗️ |
111-01-24 | 衛生福利部111年1月11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025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
111-01-24 | 市府衛生局為因應農曆春節連假期間民眾出境或出入醫療/照護機構等自費檢驗需求,提供本府所轄自費核酸檢驗指定機構服務資訊 |
111-01-22 | 臺南市即日(1/22)起強化二級防疫作為 |
111-01-20 | 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說明 |
111-01-12 | 「大型餐宴、婚宴場所防疫管理措施指引」修正公告。 |
110-12-15 | 因應農曆春節返國民眾檢疫相關需求,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本(110)年12月14日至明(111)年2月14日實施「春節檢疫專案」。 |
110-11-01 | 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
110-10-22 | 市府衛生局廢止110年8月11日南市衛疾字第1100140845A號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