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112年後備軍人及 補充兵緩召、儘召申請公告內容

一、依據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111年2月25日全後動管字第1110006239號函辦理。


二、旨揭112年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第4、5款暨儘後召集第4款申請作業,自111年4月1日起受理申請,並於3月16日登載於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全球資訊網〈http://afrc.mnd.gov.tw〉,轄內後備軍人及補充兵有符合申請條件者,可於4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至公所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