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申報期間:113年1月2日起至2月2日止申報,可同時受理一期或二期。第2期作補報或變更時間是113年6月15日至7月15日。
二.受理申報地點:臺南市大內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三.應攜帶證件或資料:
(一)112年有參加者攜帶112年申報書即可(土地未異動
(二)土地所有權狀,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土地非自有者)。
(三)符合辦理農地休耕之證明文件(新辦者)。申辦農業環境基本給付者土地須是一般農業區或特定農業區之農牧用地。
(四)身份證。
(五)銀行或農會存摺。
(六)印章。
如有疑問,請洽詢本所農業及建設課賴先生,電話:06-57610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