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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及內政部等相關部會會銜公告:民眾進入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如宗教祭祀場域~寺院、宮廟、教堂(教會)、殯儀館之禮廳、靈堂、火化場、骨灰(骸)存放設施)應配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處以罰緩。

《衛生福利部及內政部等相關部會會銜公告》

自109年12月1日起民眾進入寺院、宮廟、教堂(教會)、殯儀館之禮廳、靈堂、火化場、骨灰(骸)存放設施等屬於不易保持社交距離,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可能傳播COVID-19之「室內」場所(簡稱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應配戴口罩,未配戴口罩,經該場域人員勸導不聽者,將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