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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1月雨害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所需資料(農產類)-受理至105年3月24日止

1051月雨害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所需資料(農產類)
1、    以耕地所在地申報
2、      申報人身分證影本、印章
3、      申報人存摺影本(農會、郵局、銀行)
4、      土地所有權人身分證影本、印章
5、      土地所有權狀影本及存續有效期間租約書
 
受理期間自105年3月15日至105年3月24日止
星期假日照常辦理   農建課電話5761001#226
 
備註:
一、本次救助項目為食用番茄(救助額度為每公頃新臺幣5萬元)、珠蔥(蔥頭)(救助額度為每公頃新臺幣3萬6,000元)。
二、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本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同產季同項農產品,以救助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