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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 113年度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計畫

113年度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計畫

■申請日期:113年3月1日至4月30日止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之族人即可申請(經濟較弱勢之族人優先),經核定即可獲得補助。

一、申請人應符合資格:
1.成年且具有行為能力之原住民。
2.房屋所有權人或由房屋所有權人具原住民身分之配偶申請。

二、補助項目與補助金額:

1.建購住宅:每戶補助22萬元。

2.修繕住宅:每戶最高補助11萬元。(自有住宅屋齡超過7年且因老舊或設備損壞待修繕)

三、優先補助身分: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受理申請單位:戶籍所在地(且為房屋所在地)之區公所申請。

■申請人應檢具文件:可逕洽房屋所在地之區公所索取,或至本所官網原住民專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