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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合法使用 維護國土資源

政府運用遙測衛星影像偵測技術監測土地使用動態情形,利用「國土利用監測整合通報查報系統」建立土地稽查防護網,一旦查獲違反區域計畫法規定,將依規定科處新台幣6萬元~30萬元,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地上物恢復原狀,未恢復原狀者,將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偵辦,請民眾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