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內政部113年8月7日台內地字第1130264360號函辦理。
二、為讓民眾易於瞭解租屋電費新制規定,內政部已將租屋電費相關Q&A及租屋法規動態同步放置於地政司網站「租賃條例專區」(網址: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news/89),惠請協助以多元化方式(例如:登載機關或學校之官網、專區或社群網站等)宣導,以保障民眾及學生租屋權益。
三、另自113年8月1日起,租屋族如遇租屋糾紛法律問題,可利用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諮詢專線:421-8518轉2再轉6(手機加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