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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禁止使用無法辨識內容物之不透明垃圾袋盛裝一般垃圾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為避免民眾在垃圾袋內夾藏資源回收物、事業廢棄物或危險物品等,宣布自10月1日起禁用無法辨識內容物的塑膠袋(不透明袋子包括麵粉袋、飼料袋、米袋、水泥袋、黑色不透明塑膠袋等)。

👉不用另購垃圾袋,只要以「目視方式」可判斷垃圾袋內容物之半透明垃圾袋均可(如買菜的紅白塑膠袋等)。

👉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為勸導期,明(111)年1月1日起若不配合,清潔隊可拒收並請改善,執意不配合者,則可開罰1200元到6000元不等。

👉另外,不透明塑膠袋可當作購物袋重複使用,或用來裝資源回收物等,但若裝資源回收物時請勿封閉袋口,以便清潔隊員辨識內容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