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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13年「臺灣文化路徑推動計畫」補助案受理申請,請於受理期限(11/3止)屆止前逕向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申請。

補助計畫補助額度為:
(一)直轄市、縣(市)政府、中央政府機關(構)、國營事業機關(構)、國立大專院校:每一提案計畫申請補助經費不限,同一案件可同時申請經、資門項目。
(二)國內立案之非營利之專業團隊或民間團體:每一提案計畫申請補助經費額度以經常門100萬元以內為原則。
(三)受補助單位須依《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規定提供配合(自籌)款,實際核定額度仍需由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視經費預算編列情形調整,並以113年度內可完成為原則。

補助計畫申請作業
(一)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2年11月3日止
(二)申請資料:於規定期限內函送申請補助之計畫書及相關文件各5份至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需提供電子檔)。
(三)申請限制:基於避免重複補助原則,同一計畫案內容已獲得其他機關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若於核定補助後查知有重複補助之情事,將撤銷補助並限期追回補助款。

有意申請補助之機關單位或團體,請於受理期限屆止前逕向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