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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 112學年度第2學期「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112學年度第2學期「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即日起至本(113)年9月30日(星期一)受理申請:

申請人應檢具申請表及下列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一)學期成績單正本或傑出表現證明一份。
(二)註記原住民身分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三)申請人之郵局帳戶影本一份。

(四)申請人如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區公所核發之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相關申請資格請參考附件申請作業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