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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第2學期「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及「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即日起至本(112)年10月5日(星期四)受理申請,敬請戶內符合請領資格者於期限內前往本所遞交相關申請表件

依臺南市政府112年9月5日府原社字第1121149648A號函。
依據「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辦理。

檢附旨揭申請須知及相關表件各1份供參,或至「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申辦業務」下載(網址: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