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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移除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體溫量測之強制性規範,修正「殯葬場所防疫管制措施」,自111年11月7日起施行。

一、進入各殯儀館之禮廳、靈堂、火化場、骨灰(骸)存放設施等治喪場所之人員,應遵守消毒,保持社交安全距離,除飲食外,須全程佩戴口罩。
二、殯葬場所管理單位應確保進入之人員落實前項管制措施,並加強環境清潔消毒、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