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11月2日起依「殯葬場所防疫管制措施」辦理防疫措施:(一)進入各殯儀館之禮廳、靈堂、火化場、骨灰(骸)存放設施等治喪場所之人員應遵守實聯制,體溫量測、消毒,保持社交安全距離,除飲食外,須全程佩戴口罩 。(二)殯葬場所管理單位應確保進入之人員落實前項管制措施,並加強環境清潔消毒、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三)於殯儀館外辦理治喪者,比照上開相關規定辦理。(四)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針對特定區域實施較嚴格之防疫措施者,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