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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低收入戶、中收入戶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免費提供每人4劑家用抗原快篩試劑

為保護弱勢族群及身心障礙民眾健康,衛生福利部擴大發放低收入戶、中收入戶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免費提供每人4劑家用抗原快篩試劑,符合快篩試劑領取對象者,以下敬請配合:

  1. 領取期限:112年1月16日至112年2月15日上班日(12:00-13:00休息)領取快篩試劑
  2. 帶身分證.通知單.印章至大內公所社會及行政課領取
  3. 如委託他人代領,請代領人攜帶身分證.印章代領
  4. 請在通知期限內領取,逾期快篩試劑不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