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應兵役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新增第四款第四目「中低收入戶」及第五款「無兄弟姊妹,其母年逾60歲或死亡」等人員,得申請「緩召」規定,特辦理本公告。二、公告受理申請時間為105年7月1日至7月31日止,公告內容於6月30日登載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全球資訊網〈http://afrc.mnd.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