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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106)年1月1日起,民國87年次出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一、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自106年1月1日起,民國87年次出生男子已屆19歲,具役男身分,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國應經核准。
 
二、內政部役政署業已規劃建置"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新增非在學緩徵役男,亦得線上申請短期出境,役男經系統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即通知核准出境,資料即時傳送移民署,役男可即時出境,以達到全年365天,全天24小時服務,預計於106年1月1日起開始受理線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