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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衛生局製作品名、原產地貼紙供有需求者索取。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9年8月28日衛授食字第109130228號公告辦理。

二、因應中央110年開放進口含有萊克多巴胺豬肉及其可食部位,本市衛生局製作品名、原產地貼紙供食品製造業、直接供應飲食場所及販售業等,張貼豬肉及其可食部位之品名、原產地貼紙。

三、民眾或業者有需求者,可至本所民政及人文課索取。請民眾及業者應自行再次確認豬原料來源皆為國產即可張貼,如有不實可處新臺幣4萬到400萬元罰鍰。

四、另如有業者有大量需求者,請先與承辦人聯繫。承辦人:胡小姐 06-57610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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