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提供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生育、喪葬及遺屬年金等多樣保障。為減輕民眾負擔,如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全家人口收入平均值未達一定標準」,即符合保費減免!
115年國保保費每月為2,216元,一般民眾自付比率60%,每月自付金額1,329元。
若被保險人為「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者」:
- 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民眾自付比率30%,每月自付金額為665元;
- 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2倍,民眾自付比率45%,每月自付金額為997元。
※申請保費減免需攜帶的文件?
- 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章
- 代辦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章
- 相關證明文件(如學生證、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等,視申請人及應列計全家人口之情形而定)
※去哪裡辦理?
可洽詢您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或是以下單位: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永華市政中心(電話06-2991111轉7965、7966)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民政市政中心(電話06-6322231轉6529)
西濱社會福利服務中心(電話06-7238947)
南科社會福利服務中心(電話06-5816772、5817721)
新豐社會福利服務中心(電話06-2301910)
安南社會福利服務中心(電話06-2552700、2552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