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資格:具國民身分證之民眾,並實際居住地區使用家用桶裝瓦斯之家戶;以家戶為申請單位,每一戶不得重複提出申請。每戶應指定一名成年戶內人口為申請人(即領款人)。
- 申辦方式:
- 申請人之身分證正本。
- 申請人之農會或其他金融帳戶存褶(得以影本形式)。
- 申請人印章。
以下特殊情形,須另外檢附文件:
- 非本人代辦:『委託辦理書』、委託人及受委託人之雙方身分證及印章。
- 實際居住於本地但未設籍者:檢附該成員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實際居住證明文件。(指工作證明、房屋租賃契約或里長、里幹事、派出所簽具證明之『實際居住證明書』)
- 戶籍異動:請攜帶4月30日前最新戶籍資料(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為準。
- 申請人之農會或其他金融帳戶存褶帳號。
- 申請家戶之戶籍資料(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如有相關疑問,可撥打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電話06-5761001#259 瓦斯補助承辦賴先生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