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題:報告請求

  • 發表人:南商學生
  • 發表時間:105-03-29 19:00

文章內容不公開

  • Re:報告請求
    • 回覆者:
    • 回覆時間:

    敬啟者您好:
    有關您105年3月29日反映事項,本所非常重視,經本所處理,茲將查處結果敬復如下:
    本所承辦經與該校教學組長連繫,回復原申請之學生4/4不克前來,擇日前來再另行通知。
    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所民政及人文課承辦人呂先生 電話5761001#239聯繫,本所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
    再次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並不吝建言,至表謝忱。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臺南市大內區公所 區長李賢村敬上